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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辽宁工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0年10月03日 10:35

关于召开辽宁工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校团委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会的实际工作需要,经校团委批准,拟定于2020年 10月10日在校五号楼201召开辽宁工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辽宁工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根据校团委有关规定,结合辽宁工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实际工作需要,成立辽宁工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安排如下:

筹备工作委员会:朱子阳、黄印、姚洁、张金叶

资格审查委员会:郑苏、杜文华、白松让、杨晓丽

提案委员会:孙婉婷、兰绍鑫、佟佳春、孟琳琳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紧跟党走,牢记新时代青年学生的使命担当,聚焦思想政治引领,聚焦服务学校中心大局,聚焦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着力增强研究生会干部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开拓创新,干在实处,突出“研究”属性特征,为以一流研究生教育推动应用型大学建设而汇聚磅礴青春力量。

(二)主要任务

审议研究生学院第13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研究生学院第14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征集研究生代表提案。

三、研究生代表的选举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学联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团中央办公厅和全国学联秘书处联合印发,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筹备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研究生学院分团委指导研究生会组织开展选举出席研代会的正式代表。代表的选举工作按照辽宁工业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及代表产生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举。

四、代表团组成

为了便于组织、安排,将代表团分为4组,每组设立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18、19、20级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电气学院

第二组:18、19、20级电信学院、文艺学院、经管学院

第三组:18、19、20级机械学院、土建学院、化工学院

第四组:18、19、20级汽车学院、材料学院

五、大会提案的征集

 提案是研究生代表在广泛征集研究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和研究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教育教学、成长成才、生活服务、权益维护及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要求

 (一)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学生民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研究生学院分团委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关注研代会的召开情况,切实加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本次研代会的各项工作,确保研代会取得圆满成功,推动研究生会组织改革。
   (二)研究生学院要通过民主程序选举研代会代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三)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号召全院学生振奋精神,奋发向上,勤奋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大会的胜利召开。

七、代表名单递交方式

1061400前发送至邮箱342250591@qq.com

八、提案征集时间及递交方式

1061400前发送至邮箱342250591@qq.com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会

   2020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