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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管理的有关规定
2014-12-29 09:19     (点击次数:)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成为研究生教育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要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研究生教育把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内涵式发展上来,培养高质量的高层次人才。为了维护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充分保障培养各环节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脱产进校完成全部教学环节的教育形式。我校研究生学制2.5年,研究生应该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与科研当中,不得参加工作。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工程实践)、外出科研是在导师和学校安排、指导、批准下进行的,不允许个人擅自安排。

三、学校鼓励、支持、指导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三助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不能因兼任“三助”工作影响研究生本人正常的学习和科研活动。

本规定即日起实行。

 

 

 

 

 

 

 

                                                           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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