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对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的管理,强化研究生导师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辽宁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励对象
1、讲授研究生课程的教师;
2、指导硕士学位论文的导师。
注:不包含为工程硕士上课的教师和指导工程硕士论文的导师。
二、考核奖励内容
研究生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为授课质量和指导硕士论文质量。
研究生教学质量奖励种类包括:1、授课质量奖励;2、指导硕士论文质量奖励。
三、考核时限
指导硕士论文质量年度考核时限为上一年度。授课质量考核截止到每学年第一学期结束。
四、考核方法
授课质量不做分级考核。指导硕士论文质量采用分级考核方式,具体分级考核方法如下:
1、研究生学院根据省、校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和省、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进行考核。
2、指导硕士论文质量考核分级办法。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指导硕士论文质量考核等级与分级依据如下表所示。
指导硕士论文质量考核等级与分级依据
指导硕士论文质量等级 |
指导硕士论文质量考核分级依据 |
质量奖励系数K |
A |
论文抽检结果为优秀;或被评为优秀硕士论文 |
1.2 |
B |
论文抽检结果为良好;或未被抽检 |
1.0 |
C |
论文抽检结果为合格 |
0.8 |
D |
论文抽检结果为不合格论文或存在问题论文 |
0 |
注:(1)论文同时满足两个等级时,取抽检结果为准;(2)不合格论文是指省、校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论文。存在问题论文是指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含初评和复议)有2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论文。
3、研究生教学质量奖金额度确定办法。
(1)授课质量奖金按授课学时确定;
(2)指导硕士论文质量奖金计算办法。
每本硕士论文的指导奖励金额为X。
X=
其中,K为论文的质量奖励系数;S为学校拨付的指导硕士论文质量奖金总额;NA、NB、NC分别为全校考核结果为A、B、C的硕士论文数。
每位导师指导硕士论文质量的奖金总额为所指导论文的X之和。
五、考核程序
1、研究生学院对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分级评价考核,提出年度考核建议结果。
2、结果公示。研究生学院将考核建议结果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结果反馈。研究生学院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4、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由研究生学院存档备案。
六、研究生教学质量奖金发放办法
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奖励核算结果报送人事处及财务处,由财务处一次性发放给研究生导师。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