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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年度绩效考核研究生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试行)
2020年08月01日 10:34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对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的管理,强化研究生导师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辽宁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励对象

1、讲授研究生课程的教师;

2、指导硕士学位论文的导师。

注:不包含为工程硕士上课的教师和指导工程硕士论文的导师。

二、考核奖励内容

研究生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为授课质量和指导硕士论文质量。

研究生教学质量奖励种类包括:1、授课质量奖励;2、指导硕士论文质量奖励。

三、考核时限

指导硕士论文质量年度考核时限为上一年度。授课质量考核截止到每学年第一学期结束。

四、考核方法

授课质量不做分级考核。指导硕士论文质量采用分级考核方式,具体分级考核方法如下:

1、研究生学院根据省、校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和省、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进行考核。

2、指导硕士论文质量考核分级办法。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指导硕士论文质量考核等级与分级依据如下表所示。

指导硕士论文质量考核等级与分级依据

指导硕士论文质量等级

指导硕士论文质量考核分级依据

质量奖励系数K

A

论文抽检结果为优秀;或被评为优秀硕士论文

1.2

B

论文抽检结果为良好;或未被抽检

1.0

C

论文抽检结果为合格

0.8

D

论文抽检结果为不合格论文或存在问题论文

0

注:(1)论文同时满足两个等级时,取抽检结果为准;(2)不合格论文是指省、校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论文。存在问题论文是指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含初评和复议)有2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论文。

3、研究生教学质量奖金额度确定办法。

1)授课质量奖金按授课学时确定;

2)指导硕士论文质量奖金计算办法。

每本硕士论文的指导奖励金额为X

X=       

其中,K为论文的质量奖励系数;S为学校拨付的指导硕士论文质量奖金总额;NANBNC分别为全校考核结果为ABC的硕士论文数。

每位导师指导硕士论文质量的奖金总额为所指导论文的X之和。

五、考核程序

1、研究生学院对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分级评价考核,提出年度考核建议结果。

2、结果公示。研究生学院将考核建议结果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结果反馈。研究生学院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4、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由研究生学院存档备案。

六、研究生教学质量奖金发放办法

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奖励核算结果报送人事处及财务处,由财务处一次性发放给研究生导师。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