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2014年接收部分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调剂。具体调剂政策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为方便有意于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我校2014年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接收调剂专业及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接收考生调剂专业 |
联系方式 |
理学院 |
070104应用数学 |
0416-4199145
13514169472 王老师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080104工程力学 |
0416-4198727
13019832728 董老师 |
081402结构工程 |
081403市政工程 |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0416-4199468 13941607815 张老师 |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
080706化工过程机械 |
0852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080204车辆工程 |
0416-4199736
13604168846 石老师 |
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08522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
085234车辆工程(专业学位)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
0416-4199650
15940657805 陈老师 |
080502材料学 |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
080601冶金物理化学 |
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
电气工程学院 |
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0416-4199678
13898354036 白老师 |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085207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
085210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0416-4198700
15940606996 王老师 |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
085211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
经济学院 |
120202企业管理 |
0416-4199533
13704968006 邸老师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0416-4199165
13464650966 艾老师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管理学院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
0416-4199373
13941642211 刘老师 |
二、调剂要求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拟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我校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调剂。
2、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国家2014年复试分数线A类地区要求。
3、原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相邻或者相近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原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不可申请调剂到学术型专业。
4、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调剂政策将根据教育部调剂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调剂流程
1、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不经该调剂系统的考生调剂无效。
2、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及时给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同意复试,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安排将会及时发布在我校研究生网(网址:http://zjc.lnut.edu.cn/yjszs/index.jsp)。
3、复试合格考生我校会立即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接受或拒绝待录取。一经接受待录取,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
4、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应由本人、用人单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订相应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
四、调剂优惠政策
学校建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重视提高研究生待遇。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等。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14000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人数根据辽宁省下达指标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
录取“985”、“211”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生(有学士学位,三本除外)除法学外被我校调剂录取,报考我校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符,享受奖励奖金:“985” 院校学生5000元,“211” 院校学生3000元。
定向就业、在职攻读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具体奖助政策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五、复试科目及参考书
详见附件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