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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015年03月01日 17:39

辽宁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鼓励研究生和导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促进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也为我校推荐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做好准备,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针对各学科、专业的不同特点,重点突出论文研究工作的成果和创新性,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为本学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三、评选数量

每次评选出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为本学年获得硕士学位人数的15%左右;各学院可按25%推荐;若所授学位人数不足10人时,可以推荐1人;名额应严格控制,宁缺勿滥。

四、优秀硕士论文的评选标准

1. 论文选题应符合所在学科专业领域,接触学科前沿,有较大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2. 文献资料阅读广泛,了解本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主攻方向明确,综合分析能力强。

3. 研究成果或研究方法有较明显的创新,成果的理论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大。

4. 研究思路正确,方法先进,论证充分,结论可靠。

5. 能够很好的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6. 综合分析能力实验或计算能力方面:综合分析能力强,设计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手段新;或提出新的计算方法,结果可靠。

7. 写作认真,论文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笔流畅,图表规范,学风严谨。

五、评选程序和方法

1. 评选工作每年一次,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后进行。

2. 由研究生本人或导师申请,填写《辽宁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并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论文和有关支撑材料。

3.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推荐。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及其成果进行审核,写出推荐意见。若无符合评选标准的论文,允许空缺。

4. 研究生学院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辽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表》中各项内容进行打分,评分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

5.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专家评审为优秀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核,确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6. 研究生学院在网上予以公示并公布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六、奖励

学校向被评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辽宁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荣誉证书、“辽宁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以及奖金。

七、其他

1. 对已获奖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一经确认,取消“辽宁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辽宁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称号,追缴奖金,并予以公布,对当事人和已授予的学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2. 我校参加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原则上从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

3.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