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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学生校徽、研究生证、学生卡管理使用办法
2023年05月06日 10:43

一、校徽

1.校徽是我校学生的标志性证章,凡我校学生入学时发给校徽一枚,在校期间和参加各种活动时应佩戴校徽。

2.校徽不得转借、转让、互换。非我校学生不得佩戴校徽。

3.学生在校期间若将校徽遗失或损坏,可到研究生院补办。

二、研究生证及乘车优惠卡

1.研究生证是我校研究生的身份证件,在火车站、邮局、银行、图书馆和宿舍需要证明身份的地点和场合可使用研究生证。

2.研究生证在每学期开学初由研究生所在学院进行登记注册,无故原因不注册视该证无效。

3.研究生在校期间遗失研究生证需携带身份证、学生卡及学院证明到研究生院补办,补办的研究生证须经研究生所在学院重新注册后方可使用。

4.研究生由于毕业、退学等原因离校时,原则上研究生证交回研究生院。若研究生本人用于纪念保留研究生证,所在学院要严格审查登记并在首页盖好“该证已到期”字样。

5.研究生证的乘车区间为锦州站至学生本人家庭住址最近、最方便的火车站点,如有多个家庭住址,只能选择一处填写;学生家庭住址迁移时,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或现住址派出所证明方可变动乘车区间。

6.研究生享受优惠火车票的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7.乘车优惠卡中记载了研究生可购票次数和已购票次数,研究生每年最多只能购买 4 次优惠票。请在出发地一次性购买联程火车票,或在出发地购买通票后在中转站办理中转签证手续,否则中途购票将会再次扣减优惠卡中的可购票次数。

8.研究生证乘车区间的所有车次车票均可购买,购买硬座是享受半价优惠,购买硬卧享受优惠金额与同车次硬座票相同,购买动车组二等座享受全价票75%优惠,其他席位不享受优惠。

9.对伪造或补办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根据情节和造成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学生卡

1.学生卡是在校内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之一。学生去图书馆借书时必须持学生卡,通过计算机图书管理系统验证身份并办理借阅手续。

2.学生卡仅限校内使用,如有遗失请及时到财务处挂失补办。